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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姓名英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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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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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正确翻译英语姓名的意义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中国人接触到的外国人也日益增多起来。虽然在某些场合我们可以把他们统称为“老外”,但在更多情况下便不得不称名道姓。这样姓名翻译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面孔与我们相似的日本人,朝鲜人,越南人好办,他们历史上用过汉字,现在也还经常用汉字写自己的名字。尽管许多字他们读不同的音,我们听起来陌生,写起来却基本上是一样的,翻译是求其同(字)而存异(音),照写就是了,他们之外的其他“老外”就不那么好办了,不但长相与我们相去甚远,姓名也跟我们不大一样。从古到今,欧洲人对国王或者皇帝一般是称名而不道姓,理由很简单,同一个王朝的国王都姓“Stuart”只有称名才能相互区别。对于普通人情况就不同。除在家人及亲密朋友之间直呼其名以外,在其他场合通常都是称姓而不道名的,只有在要区别“姓”相同的人的时候,才用其名。例如英国历史上有过两个著名的克伦威尔,一个是亨利八世的宠臣,对于英国皇室与罗马教皇决裂起了重要作用的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约1485-1540),另一个是 比他晚一百多年的军事独裁者奥利弗 ·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如果不指明是“Thomas”还是“Oliver”, 就不好区别他们,人们熟悉的拿破仑,全名拿破仑﹒ 波拿巴(Napoleon Bonaparte,1769-1821)一生就经历了一个“由道姓到称名”的过程,他原来是叫波拿巴先生的,即使当上将军以后,人们也只叫他波拿巴将军,只有当他当上皇帝以后,才称他拿破仑皇帝,在这个问题上破了例的只有意大利人,他们对自己四位杰出的文化名人是称名不道姓的。这四个人是诗人但丁(Dante Alighieri,1265-1321)和文艺复兴时的三位伟大画家,列奥纳多(Leonardo da Vince.1452-1519),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 Buonarotti,1475-1563)和拉斐尔(Raffaello Sazio或Santi,1483-1530英语通常称为Raphael).而美国英语中的称谓方式与欧洲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主要有三种方式(1)彼此直呼其名(the mutual exchange of first name)(2)彼此选用头衔加姓氏的方式(the mutual title +last name).(3)交际双方的一方直呼对方的姓名,而另一方则用头衔加姓氏的呼语。对方用相互直呼其名的方法称呼对方,目的是要建立“同等性”关系。[1](P197) 有些美国的英语姓并非英语原来就有,而是随着德国移民的到来才带到的美国的德语姓。如1946年获得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的美国人穆勒(Hermann Joseph Muller 1890-1967)出生在纽约市。他的名字“Hermann”还保留了德语字母辅音字母双写(表明前面的元音短度)的做法,但姓(Muller )已经英语化了,以“U”代替了德语变元音“ü”。还有美国著名地球化学家罗德(Ewdin Roedder)的姓名告诉我们,他是德国移民的后代,但已经一句德语也不会说,自认为是纯粹的美国人。类似的问题在法国,意大利等其他欧洲国家移民的后代,以及数量很大的西班牙语移民后代身上也同样存在。美国是一个至今没有规定官方语言(official language),但是通用英语的国家;虽然通用英语却又从过去到现在都有大量非英语移民进入。这些移民中的许多人,到美国后会取一个英语名字,但是保留原来非英语的姓(例如,原来的中国影星陈冲,现在便是“Joan Chen”)。这些姓也通常用英文字母来拼写,原来文字中英文没有的符号,例如德语的变元音,法语、西班牙语的开音符,闭音符,起初也许会保留,但时间长了往往就会失去。它们的发音有的基本保持原“英语化”的。汉语音译为“温伯格”的“Weinberg”就是一个例子,它里面“ei”已经不按德语读作[ei]。所有这些都使美国人的姓十分多样,十分复杂,但人们又不得不承认他们都是英语姓—尤其是那些拼写,读音已经“英语化”了的。
    现在国际上用得最普遍的是英语,所以不管那“老外原是什么国籍,姓名是什么语言取的,我们接触他们的姓名,常常是通过英语书籍,报刊广播和电视。因此,在英语姓名的汉译上,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例如使用频繁的”Charles”这个名字汉语现译为“查尔斯”一种汉译。其实,这个名字汉语最初多半是读作“查理”的早期取了洋名字的买办,便有不少张查理,陈查理,宋查理。时至今日,可以说“查理”与“查尔斯”都是“约定俗成”的译名,作为国王的名字一般译作“查理”。时至今日,用作其他人的名字则多为“查尔斯”。成问题的是,目前英国王储也叫“CharlesⅡ”,其他之后,应该是CharlesⅢ”。届时我们是翻译成“查理三世”呢?还是翻译成“查尔斯三世”?有趣的是戴高乐的名字也是“Charles”,所以他的全名是“Charles de Gaulle”,虽然一般情况下我们只称他“戴高乐”;但少数情况需要说完全就得说“夏尔·戴高乐”。原来欧洲语言里还有一些人名有着共同的来源,“Charles”便来自顿语(Feutonic,即日耳曼语),意思是“大丈夫”,西班牙语作“Carlos”(卡洛斯),德语读作“Karl(卡尔),法语虽然拼写与英语一样也作“Charles”,读音却不同。法语字母组合”ch”的读音类似英语“sh”,词尾的“s”则不发音,这样法语,“Charles”既不能翻译为“查理”也不能翻译为“查尔斯”,应该翻译为夏尔。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我们按德语翻译为“卡尔·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同理,许多人按英语翻译的西班牙“查理五世”,就应为卡洛斯五世”—他也可以叫做“KarlⅤ”(卡尔五世),因为他除了西班牙国王以外,还被德意志第一帝国的“选帝侯”们选为皇帝,因而以德语名字相称也是合理的。[2](P45)

二、英语姓名的命名方法及其历史渊源

    外国人姓名的翻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不同文化中的姓名各有特点,比如各民族的命名方法及其历史渊源都有很大的不同。英美姓氏起源主要分下列六大类:

⑴取自祖先所从事的行业名称而形成的姓氏。例如
Miller(磨坊主)米勒,Smith(铁匠)史密斯,Baker(面包师)贝克, Fisher(渔夫)费舍尔,Taylor (Tailor的变体,裁缝)泰勒,Barber(理发师)巴伯,Carpenter (木匠)卡彭特,Cook(厨师)库克,Singer(歌手)辛格。

⑵取自自然界的山,水和动,植物名称而形成的姓氏。例如:

Book(小河)布鲁克,Bush(树丛)布什,Wood(森林)伍德,Stone(石头)斯通,Lake (湖泊)莱克,Hill(小山)希尔,Rice(稻谷)赖斯,Fox(狐狸)福克斯,Wolf(狼)沃尔福,Bird(鸟)伯德。

⑶由于祖上有人在生理有某些特征,而起的诨名所形成的姓氏。例如:

Red (红色)瑞德,Brown(棕色)布朗,Black(黑色)布莱克,White(白色)怀特,Long(身长)朗,Short(身短)肖特,Strong(强壮)斯特朗,Yong(年轻)扬,Russell(=redhaired,红发)拉瑟尔。[3](P82,P83)

⑷按家庭/族中的长幼关系来命名。例如:

Johnson(John+son,约翰的儿子)约翰逊,Richardson(理查德的儿子)理查森Judson(贾德的儿子)贾德森,Edson(edgar+son,埃得森的儿子,Wilson(William+son,威廉的儿子)威尔逊,MacDonald,还有MacArthur.但苏格兰的习惯是在名字的前面加上Mac-’或Mac- ’。这样,在英格兰叫Donaldson的人在苏格兰应叫做MacDonald,还有MacArthur 。爱尔兰的习惯是在名字的前边加上O-’,所以the son of Patrick 叫O’ Patrick; Watkins the kin of  Watte 和Thomas Tom ’ s这两个姓氏也是根据家庭或家族关系而起。

⑸根据同名人居住区域的特点来命名。

如两个住在同一个村而不住在同一个地点的同名人可以被叫做Tom by the  wood 和 Tom in the Field, 渐渐地人们把中间两个小品词去掉,就出现了Noman,Moor, Hall,Chesterfield, Street, Lake, Forest, Free, Wood Field 等姓氏。

⑹有个别姓氏来源于种族或法律地位。

如Cohen 是个犹太人的姓氏,起初限用于犹太世袭教士。还有Freeman,过去如果奴隶从主人那里逃走后在城市里呆上一年零一天而还没被抓获,那他就获得自由,成为Freeman。[4](P45)有一些英语姓名中还有中间名(middle name).常有人将母亲的娘家姓(maidden name)或至爱亲朋的姓作中间名,又称second name ,如第40任美国总统里根的全名是Ronald Wilson Reagan (罗纳德·威尔逊·里根)。其中Wilson他母亲的娘家姓,可以说是借姓为名的主要渠道,位于全名之首的为赋名也叫道名(Forename/first name),英语名族一般信教,按宗教习惯,婴儿出生后约一个星期就抱到教堂行洗礼仪式,并起个名,所以赋名又称教名(Christian name)或洗礼名(baptismal name)中名通常是一个,有时二,三个,而皇室贵族有多达四、五个乃至十几个的,写起来可只用几个。如美国作家Robert Peter Tristram Coffin ,但叫起来一般只用赋名和姓,即Robert Coffin 。[5](P123)

三、英语姓名蕴涵的文化内涵

    姓名与社会文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可以折射文化,折射人们的价值观念;透过姓名这一窗口,我们可以对社会与文化有所了解。姓名需借助语言来标记,而语言有是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姓名各要素的不同也反映了文化上的差异,其次,姓名中音节数目也各不相同,至于英,汉两种语言里姓和名的数量,虽然人们统计的数字相去甚远,但可以肯定地说,英语里的姓大大多于汉语,而名却大大少于后者。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再如,传统文化里成员不但有姓、名,而且还有字号;英语里通常则有Given name (教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 (姓)。汉族人的姓、名排列方式与欧美民族就有很大不同;姓名的表现形式可以归结为三个模式,而汉族中与欧美各民族则分别代表着两个不同的模式。英,汉两种文化在这些方面均形成对照。[6]( P68 )尽管姓名是符号,但它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英汉姓名均蕴涵着深远的文化底蕴。

1、英、汉语名字都与人们的社会观念及社会地位的差别有关。如:

英、汉名字中性别特征所体现出的男女有别,分别反映了两种社会中不平等的社会观念。英语名字中女作家以男性名字为笔名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社会地位底下。汉语名字中的具有代表性的是封建社会妇女中的名字,妇女在结婚前根本没有名字,只有在结婚后才有名字,而且要一律随着丈夫的姓,名以“氏”字结尾,如丈夫姓“赵”,妻子的娘家姓“李”,则被称为“赵李氏”,这体现了落后,闭塞的封建社会妇女地位低下,“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

2、英、汉名字都和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向往有关。

如在两种语言的名字中,人们用勇敢、力量、智慧等同为男性取名字,是人们对勇气、信心的寄托与追求。用兰,花,珠,玉为女性取名。则体现了对美好事物的向往。[7](P75)名字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区别的代号,它表示一定家族,民族的风俗习惯,我们可以通过取名用字了解民族,世界文化传统。通过这个窗口我们可以透视古迹今中外深远的文化底蕴,一睹世界文明的风采。因此,姓名翻译得恰当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文化信息的传递。
四、  英语姓名的翻译要求

(一)将尽可能多的文化信息译到译文中。

1、尽管在对名字进行音译的时候会做些调整。但应该谨记保留专有名词的民族性。但是如何保留专有名词的民族性呢?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来解决:

(1)避免音译中看起来是译文的姓名。

在音译专有名词的时候,一些译者为了姓名更有可读性,喜欢使用看起来是译名的专有名词。但是这样会阻碍文化交流,给读者一个错误的印象原文与译名在取名的方式上是相同的。例如“Franklin”应该音译为弗兰克林而不范克廉,而“Stubbs”应该译为斯塔布斯,而不是司徒拔。

(2)音译中保持姓名的在原文中的排列顺序。

中国人的名是在姓之后的,然而西方人会恰好相反。因此,在音译中要按西方人的习惯,保留外国人名的味道。例如,巴尔扎克的著名小说Eugenie Grander 译成《欧也妮·葛朗台》,而不是翻成《葛朗台·欧也妮》。如果原文中有中间名,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例如一位叫“Marx Ernest Luduig Planck”应该译为马克思·卡尔·埃纳斯特·路德格·普郎克。

(3)译名应尽可能从姓名使用者的母语译出,遵从“名从主籍”的原则。

如本文上面举例“Charles”,“Heinrish, John”等例子。对于已经英语化了的姓名,如果英语读音与原来语言的读音有较大差别。应该分别列出两种语言的译名来。例如一个姓“Weiss”的人,如果是德国人应该译作“怀斯”,如果是美国人则应该为“韦斯”。西班牙人是把现在的英国王储称为“Carlo”(卡洛斯)的,但我们显然应该按英语译为“查尔斯王子”:反过来,英国人把现在的西班牙国王叫做“John Charles”,我们则应按西班牙语(Juan Carlos)译成“胡安·卡洛斯”。[8](P45)

(4)未做任何改动的直接借用一些原著语的人名。

此种做法,是保留姓名民族性的最佳办法,可以运用到翻译一些欧洲语言中。由于会削弱译文的纯正以及困扰那些对原著语一无所知的读者。因此,这种做法经常遭到批评。这种借用原著语的姓名的方法,现在只运用于科学上的翻译以及人名中含有缩写当中。例如“George D Kerr”译成乔治·D·克尔

2、避免交流错误的文化信息。

在翻译姓名时经常也会发现误译,此种做法将导致交流错误的文化信息。因此译者须避免交流错误的文化信息。以下几种情况将会导致错误文化信息的交流。

(1) 原著语不正确的发音。

在音译人名只有外延义时,主要传递的文化信息是原著语的音位。音位越近越多的文化信息传递到译文中。不过许多音译的人名都是根据不正确的原著语的发音。因此,减少了传递到译名中的文化信息。例如,一位著名的英国女作家“Charlotte Bronte”,音译为“夏绿蒂·勃朗特”。根据正确发音,须音译为“夏绿特·勃朗蒂”。另一个很好的误译例子是美国前任总统“Reagan”,在汉语中译为“里根”,根据正确的发音,须音译为“雷根”。因为这个错误,里根总统的财政部长的名字本应该音译为里根。为了区别这两个政治家,只得译为里甘。

(2) 音译在英语环境中的日本语人名,韩语人名,越南人名为中文。

如果在英语中第三种语言是日语,朝语,越语或东南亚国家的一些语言。因为这些语言原先可能有中文特征,因此要特别注意。总之,要做到避免传递错误的文化信息,译者对原语人名的发音要准确,而且在汉译专名时,不应对源自地名的民族名称进行音译,也不应对英语文章中出现的日语,朝语,和越语的专名进行音译。

3、传递仅有外延义的原著语人名的文化背景,传递的文化背景主要包括:

⑴ 人名的性别之分。

英语人名跟我们的名字一样在用字上都表示出性别,我们在音译英语人名时,要注意用相应的汉字进行性别显现。[9](P86, P87, P88, P91 )

           男性名称                            女性名称

Andrew—安德鲁                     Katharine— 凯瑟林

Jackson—杰克逊                    Helen— 海伦

Mark—马克                         Susan—苏姗

Paul—保罗                         Marie—马丽

⑵ 父子同名现象。

英语民族儿子与父亲或祖父同赋名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区别,英国人在父亲的姓名后加the Elder(年长的),在儿子姓名后加 the Younger(年轻的),如George Colman,the Elder(父),George Colman ,the Younger(子),美国人则是在姓名之后加Senior(常略作Sr.)在儿子的姓名后加Junior(常略作Jr.),如Martin Luther King ,Sr.(父);Martin Luther King, Jr.(子),如果子孙三代同名,就在姓名后分别加上Ⅰ,Ⅱ,Ⅲ。如Henry FordⅠ(祖),Henry FordⅡ(父),Henry FordⅢ(孙)。[10](P91)

⑶ 西方人使用的汉名。

一些西方人为自己取中文名字。他们的中文名必须翻译成汉语,但是他们的母语名也必须翻译成汉语。用中括号标住。这样读者才能了解其文化背景。直接音译他们母语姓名将导致误解。例如,Joseph Needham 一位著名的英国学者在学习中国科学技术历史时,为自己取中文名。翻译成中文他的名字译为李约瑟。(Joseph Needham)或李约瑟(约瑟夫·尼达姆),而非约瑟夫·尼达姆或约瑟夫·李约瑟。

⑷ 含有地名的人名。

人名中含有地名的命名方式一般是:姓名+介词+地点;这些命名方式在英语中区别经常可以看见。例如,

原著语           恰当的译名                  不恰当的译名

Paul of Venice   威尼斯的保罗                保罗·威尼斯

William of Occam 奥康的威廉                  威廉·奥康

    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人名必须译成“某地的某某”。才能传达文化背景。[11](P95)

⑸ 由名和贵族构成的人名。

有时候“名+介词+另一个专有名词”的形式不属于包含地名的人名。第二部分可能是贵族家姓。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词也必须音译成中文。例如一位叫“Jacob van Maerlant,”的荷兰诗人应音译成雅各布·范·马尔兰特。

⑹ 昵称

亲朋好友间常用昵称(爱称,小名)互称;以示亲切,如Cathy, Cathie, Kate, Kathy, Katy, Kit, Kitty都是Catherine的异体。

4、传递内涵义和外延义的姓名的文化信息。

人名常有字面上的意思,明确的或含蓄的,一些姓氏与名字,例如“Cook”,“Smith”,“Green” , “Smith” , “Mill”, “Long”,“fellow”, “ Faith, “ Constance”, “Pearl”, “ Ruby”, “ Ivy”, “Christian”, “ Victor”等都是有明显的字面意思。其他姓名的字面意思也许不会这么明显,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发现“Charles”意思是士兵或英勇。“Henry”意思是“家规”等等。[11](P95)当绝大多数的人名只有外延义。所含的字面意思或文化信息并不起到相关作用。例如,一个叫“Victor”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胜利者,当然他也不是一个失败者,用这个名字不是蓄意挖苦。在这种情况下,字面及语义上的翻译,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是一种任意更改他们民族习惯的行为尽管如此,人名有时兼有内涵义与外延义。我们一般有以下几种译法:⑴音译加注 ⑵直译或语义翻译加注 ⑶音译与直译或语义翻译结合。

5、保留仅用内涵义的人名的意义和形象。

有些人名用于只有纯粹的内涵义而未涉及实际的人或地点。例如,在《新英语教程》(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第五课“It’s all Rubbish Really”中有一句短语“Jack of all trades, and master of none”(a person who is able to do different kinds of work, but not good at any of them)此处的Jack并非指“Jack”(杰克)其人,而是泛指“杂而不精的人”。类似的还有:Every Jack has his Jill. (人皆有其偶)Jack泛指男人,Jill泛指女人。
    在英语称谓中,有一些传统的姓名被引申出其他意义,这些绰号和引申义或出现自俚语,或出现自小说或戏剧等,运用非常广泛。例如,Tom,  Dick and Harry (people  at random)相当于汉语的“张三,李四,王五”之说,泛指普通人。如,We donot want any Tom, Dick and Harry using the club bar.( 我们不能让随便什么人都用俱乐部的酒吧。)[12](P44)

(二)有效地传递人名的文化信息。

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不仅要尽可能传递多的文化信息,同时也要有效地传递文化信息。为了能做到有效地传递文化信息,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人名翻译的不一致。

我们在翻译时尤其要注意,要准音,防方音。要准音就是要用准确的音,既所译的音既符合人名所在国的发音标准,又要符合我国普通话的标准发音。这样才能准确,确保不同的翻译工作者翻译同一人名时做到“殊途同归”,而不至于同一人名出现五花八门的译名。[13](P82)人名翻译的不一致会阻碍文化交流的有效性。保留约定俗成的音译名,以免造成混乱。

2、约定俗成译法的,就不应另译新名。

例如把英国著名诗人蒲伯(Alexandex pope .1688—1744)译为“坡”,这就与通常译为“坡”的“poe”,例如美国著名诗人爱伦坡(Edgar Allan poe ,18—1849)相混。把纳粹德国著名人物戈林(Hermann Goring )译为“格宾”,戈培尔(Joseph Goebbels)译为“格贝尔斯”,里宾特洛甫(Gertrud von Ribbentrop)译为“里本特罗普”我认为,凡有约定俗成译法的,应该一律从“俗”,即令原来的译法不大合适,也不必更改,例如“John”译为“约翰”,“Johnson”译为“约翰逊”。

3、注意选用通用汉字,避生僻字,忌联想字。

音译要采用译音所规定的汉字不要用那些生僻字和容易引起联想的字,Rudolph鲁道夫不译为蓼帱稃,联合国前驻华代表Kulessa可译为“孔雷飒”,不能译成“裤里塞”,忌联想词,也包括不同贬义词。如Kenndy肯尼迪,不译啃泥地。[14](P82)姓名并不是简单的符号,人们在对待自己姓名的问题上会持有截然不同的态度,采取不同的做法,它反映了人们意识形态深层的价值观念的文化心理,可看到人们思想观念和心理方面的变化。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不同文化中所载信息不同,如何处理跨文化交流中的姓名问题上,对姓名有个统一的理解和一致的选择标准,将十分有利于跨文化交流。对待别人应该强调名从主人,对待自己应以入乡随俗为首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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